全省统计系统道德模范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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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鲁统字〔2017〕33号)要求,从今年4月份开始,省局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了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过层层推荐、认真筛选、实地考察,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确认全省统计系统道德模范推荐人选8名,其中,淄博市全省统计系统道德模范推荐人选1名。现予以公示。 淄博市全省统计系统道德模范人选: 刘 莉 淄博市张店区统计局投资科科长 1名道德模范人选在市统计内外网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向全省统计系统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使用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11月3日-9日 联系电话:0531-86197718 联系邮箱:jgdw@stats-sd.gov.cn 附件:全省统计系统道德模范事迹材料 全省统计系统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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