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微工业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结果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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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按照《关于组织申报小微工业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淄统发〔2017〕16号)要求,近期,市统计局在区县推荐上报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淄博双信志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推荐申报企业进行专项评审。目前,淄博双信志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审服务工作已经结束,形成淄博市“小微工业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拟定奖励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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