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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将电商平台数量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发布日期:2017-09-11 16:07:1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准确地反映淄博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服务业新经济、新业态发展,淄博市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并加大考核力度。

    市委考核办制定的市对区县经济社会综合发展考核办法中规定,“四上企业增加数量”作为加分项目列入考核(占30分)。在今年新修订的考核办法中,将“自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新增个数”列入“四上企业增加数量”一并考核。

    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新增数量列入考核,将极大提高区县对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反映我市自建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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