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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开展区县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14 16: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在市县层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继去年我市作为省政府确定的两试点市之一,积极开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以来,今年市政府确定博山区作为市级试点区县,开展区县级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

    近期,博山区政府召开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会议,标志着博山区正式启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区委常委、副区长许珂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博山区政府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许珂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法制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水资办负责人任成员。试点时间从2017年8月到11月底。

    按照市政府领导对试点工作的要求,市统计局将联合有关市直直部门成立编制试点工作指导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组织人员开展调研,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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