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统计局、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文昌湖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淄博市小微企业晋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做好申报小微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7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名录库审核通过,并导入联网直报平台为准),包括年度新增和月度新增。不包括: 1.2014年以来曾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期间退出规模库,此次重新进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小微企业; 2.跨专业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小微企业; 3.集团企业已作为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调查对象,2017年其所属的法人企业作为新的调查对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 二、扶持标准 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小微企业,由市和企业所在区县按1:1比例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条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淄博市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2017年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的小微企业。 四、申报材料 申报小微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须提供该项) 3.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 4.三上审批年度登记表 5.小微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6.承诺书(附件2) 五、申报程序 1.各区县统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范围及条件,组织本辖区内有关企业进行申报。区县统计主管部门审核后,填写区县小微工业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18年4月16日前会同区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统计局、财政局各1份(附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2.市统计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评审服务。 3.市统计局根据第三方审核结果确定资助项目,在市统计局网站公示。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统计局:张平平 联系电话:2164489 信箱:zibogyk@163.com 市财政局:徐 亮
联系电话:3887110 信箱:1207166958@qq.com
2018年3月29日
附件:1.小微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xls 2.承诺书.xls 3.区县小微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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