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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建立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发布日期:2018-06-11 09:07:29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管理,提高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升统计调查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近日,市统计局印发了《淄博市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由统计数据基本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和专业数据质量管理办法组成,覆盖了数据生产、数据加工、数据质量控制、数据使用等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建立了全程、全员、全域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明确了各级统计机构及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数据质量责任工作要求。该体系改变了过去注重数据评估为主的模式,转变为以数据质量管理为主、数据评估为辅的管理模式。
    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是今后全市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将有效提升各专业数据管理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对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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