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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9 09: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部署要求,为做好淄博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淄政字〔2018〕34号),全面部署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这次普查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重大部署的具体检验,既要查清查全纷繁复杂的二、三产业发展状况,确保不漏不瞒;又要查准查实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发展效果,确保不重不虚。通过普查,将全面查清全市经济规模、结构与分布,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成就、质量与优势,全面评价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市人民五年来辛勤劳动的成果。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第四次经济普查的重大意义,把做好经济普查作为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物质保障,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确保普查各项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通知》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格按照统计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开展普查,如实组织填报普查表,探索直接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建立健全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更新完善机制,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全市普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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