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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乡村文化振兴建设亮点纷呈

发布日期:2018-08-21 08:58:56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年来,淄博作为齐文化发源地,深入挖掘本土乡村文化特色,着力推进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发扬传承优秀传统地域文化,结合自身特色,积极探索实施一系列符合地方实际、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工作,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新期盼。“淄川文化云”、高青县“小微文化”、沂源县“乡村文化理事会”等基层农村文化工作创新做法深受群众欢迎,并在全省、全国推广。在传统村落保护,文旅融合项目建设和文旅融合“八大工程”中取得实效,认真开展全市工业遗产普查,积极推进休闲体育小镇、蹴鞠小镇、国井特色小镇、建陶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淄博市乡村文化振兴发展亮点突出,成效明显,为淄博文化名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一、乡村文化振兴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今年以来,以继续深入实施“基础文化设施强化年”活动为抓手,从硬件设施、服务效能、经费人员等方面对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全面建设提升。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改造提升43个镇办文化站,1128个村(社区)文化大院,1213个农家书屋。2家农家书屋被评为全国示范农家书屋,2名管理员荣获全国优秀农家书屋管理员称号。在硬件设施建设达标的基础上,注重服务效能的发挥,确保免费开放到位,管理人员到位,经费和管理制度到位。我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率”再次获得满分,位列全省第一。全市474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建成达到标准的综合性文化活动室,提前完成贫困村“五通十有”的建设任务。
    (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
    2018年,淄博市深入开展“文化惠民 服务群众”实事项目,实施“乡村记忆”工程,扶持5个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展示项目;扶持153位市级“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收徒传艺”;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村(社区)和中小学送戏3120场;为全市22个镇(办)配发演出器材、为800个农村(社区)文体广场配备便携式移动音响;搭建“淄博周末戏曲大舞台”; 举办“热土欢歌”系列文化活动;举办第六届全市新创作小戏优秀剧目调演;举办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培训班。
    (三)乡村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2017年冬春文化惠民季期间,我市共举办2459场各类文化活动,其中,举办大型活动200余场欢度新春佳节。市文化系统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下乡活动,通过送演出、送春联、送福字,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举办“我们的中国梦‘六艺秀淄博’”系列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惠民载体多样、资源丰富、人才荟萃的优势,提高群众满意度。截止6月底,各区县免费送戏下乡2551场,举办文化骨干、文化工作者培训3931 场,举办稷下讲堂、儒学讲堂443场,组织文化志愿者相关活动达2338余场次。
    (四)乡村基层文化品牌亮点突出
     2017年以来,在山东省文化志愿服务典型评选中,我市多个项目、团队和个人获得嘉奖,获奖总数位列全省第二。张店区的大学生文化协管员,以大学生文化协管员为中坚力量,通过以人才带队伍,以队伍带活动,以活动促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实现了文化活动队伍多样化、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基层文化工作目标,于2016年入选国家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淄川区“文化云”,转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文化+科技”双轮驱动,建设全省首家区县级“文化云”惠民工程,以“百姓点单、专家制单、政府买单”的模式,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文化服务,于2018年入选国家第四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高青县“小微文化”、沂源县文化理事会入选第三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我市稷下书院·齐风讲堂、高青县民间剧团戏曲展演、周村区“我们的中国梦”百姓大舞台、淄博花灯艺术节系列等4项文化活动项目入选2017-2018年度山东省冬春文化惠民活动品牌项目。淄川、博山、张店、周村、临淄、高青等6个区县荣膺第五批“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二、存在问题
    (一)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城乡发展不平衡,其最主要的体现不仅是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距,更是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差距,乡村文化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不断衰落。除省市重点扶持的特色休闲体育小镇、蹴鞠小镇、国井特色小镇、建陶小镇外,有的偏远乡村还处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阶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古村落保护存在措施不利、经费不足等问题,文化设施建设水平较低,还应加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力度。
    (二)公共文化设施“建”、“用”不匹配
    近年来,各地掀起“乡村振兴”热潮,公共文化建设呈现大投入、大发展、大提升局面,基本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但是“建”的问题解决了,“用”的问题仍没有解决,部分地区仍然存在文化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部分村级公共文化设施如村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礼堂、文化中心等场地无人监管,利用率低,文化功能得不到正常发挥,造成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低下,无法真正便民、惠民、利民。
   (三)乡村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不长久
    对于大多数偏远山区、乡村地区,由于交通、场地、经费等限制,文化产品、活动输入困难,存在文化活动总量偏少、形式单一等问题,文化产品供不应求,文化下乡节目质量不高,无法在乡村形成相应的文化氛围。部分偏远地区由于人口稀少、文化设施和人才缺乏等原因,文化活动无法自产,只能“全靠送”,由市级、县级文化单位组织配送文化活动,村民有什么文化活动就参加什么文化活动,文化产品缺口仍然很大,不能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且缺乏自主选择文化活动的条件和平台,乡村文化发展空间有限,而不是“常态”。
    三、乡村文化振兴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对基层文化设施的扶持力度
    为进一步提升文化中心服务效能,创新性地提出要建设“5+N”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即1个农家书屋、1个文体活动室、1套文化活动器材、1支文化活动队伍、1个文体小广场等必须具备的场地设施,“N”,即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具有拓展性、创新性的功能,如一面文化墙、一个电子阅览室、一个历史文化展厅、一个标准的百姓大舞台、一支文化志愿服务队伍、一支注册的民间剧团、一处乡村记忆博物馆等。通过打造“5+N”模式,进一步提高基层群众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满意度,满足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打造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淄博品牌。
    (二)加强对“文化下乡”流程的监管
    “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工程是由省财政整合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相关资金,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会同市、县两级的配套资金一并由县级文化部门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下发。一是加强对民间剧团的规范化管理,制订《文艺团体下乡演出管理意见》,各区县对报名参加演出的团体进行统一考核,由专业评委和大众评委进行打分,根据考核成绩划定演出等级,根据等级安排演出场次。二是实行“百姓点单,专业制单”的订单式服务,根据基层群众的需求安排演出形式和内容。三是依托“云平台”, 制定详细的演出配档计划,定团、定村、定时,演出场次、时间、地点一目了然,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便捷、高效、互通的文化服务。四是鼓励剧团原创作品参演,鼓励富有地域特色的戏曲、曲艺作品参演。五是加强对下乡演出的节目监管,各区县做好每场下乡演出视频资料的留存,市局不定期进行抽查督导。
    (三)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一是着力加大对传承人的培训,保持传承谱系,提升传承保护单位、个人的创新能力。二是扩大非遗企业规模,带动更多人就业。三是设立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企业、设计企业和高校到传统工艺项目保护单位和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工作站,将科研理论成果与现有资源有机结合。四是加强协同创新,实施非遗传承助力精准扶贫计划,支持利用非遗元素开发衍生产品,助力传承群体就业。五是加强理论引导,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力量,启动传统工艺类非遗保护标准制定基础性研究。
    (四)全力推动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提升农家书屋利用率
    一是通过开展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现市图书馆、区(县)图书馆、镇(街道)文化站图书阅览室、村(社区)农家书屋四级图书借阅通借通还,最大限度优化农家书屋借阅服务;二是为农家书屋配备专(兼)职管理员,每年为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并邀请专业图书管理员到农家书屋进行轮岗轮训;三是继续推广高青县“小微文化”“微书苑”模式,提高全民阅读水平;四是争取资金为农家书屋配备少儿、亲子教育等受基层欢迎的图书;五是依托稷下讲堂等活动开展亲子阅读、国学讲堂、朗读会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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