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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持续用力不断提高经济普查填报质量

发布日期:2019-03-21 08:11:23 浏览次数: 字体:[ ]
    当前,淄博市经济普查工作自1月1日正式登记以来,已经进入攻坚冲刺阶段。市经普办为切实抓紧抓实普查数据质量,强化服务企业为目标,强化各级责任落实,切实提升工作方法,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强化企业再指导。为确保全市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市统计局组织由局领导带队分别挂包区县开展调研指导,扎实推进各区县普查登记工作,认真调研指导区县、镇(街道)普查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的具体措施,实际调研中,市经普办组织区县、镇(街道)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直接深入普查一线,直接到企业财务室开展调研。每到一处,调研组都带头对企业普查表和财务账簿的重要指标一一核对、仔细询问,真正通过深入了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认真听取普查对象对依法依规开展普查和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的意见建议,切实指导帮助企业如实填报好普查数据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强化业务再培训。结合全市经济普查登记及填报工作,按照经济普查方案要求,市经普办强化普查工作重要性,为进一步突出普查实效,确保普查对象如实合理填报普查数据,专门下文要求各区县经普办要统一组织本辖区内全部“四上单位”进行普查表业务再培训。为切实将再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要召集企业的统计人员、财务人员一并参加会议,并针对普查方案要求、国家发展委等44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从杜绝漏统漏报和不真实上报、以及重点难点问题、重点核心指标进行再培训,要通过再培训真正使普查对象填报人员对普查表、统计台账、财务账之间的计算填报依据弄懂搞通。截止3月1日,各区县经普办已经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共对全市5000余家“四上单位”完成了再培训工作。

    三是强化普查再宣传。2月28日下午至3月1日上午,淄博市迅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分别由市经普办负责同志带队参加鲁中网、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在普查活动中的知悉度。《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调查、报告、监督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普查对象必须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少报、漏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不会被作为收税和收费的依据。对国家发改委、统计局等44个部门近期联合印发的《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进行了阐述。结合企业填报过程中的应付职工薪酬等重点指标进行了答疑解惑。通过加大宣传,真正在全市深入营造依法依规开展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参与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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