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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走进直播间”加大宣传为四经普登记攻坚战助力

发布日期:2019-03-04 08:28:34 浏览次数: 字体:[ ]
    2月28日下午至3月1日上午,淄博市迅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分别由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张吉祥和市经普办副主任吴勇带队参加鲁中网、广播电台“走进直播间”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深入营造依法依规开展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参与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全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自2019年1月1日进入现场登记阶段。3月10日前一套表单位要完成上报,4月30日前非一套表单位和抽样个体户要完成上报。可以说,当前经济普查已进入攻坚冲刺阶段。



 
    节目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在普查中主要权利?对普查对象的要求以及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会被其他部门拿来进行处罚的依据?”等热点问题进行了统一答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调查、报告、监督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经济普查对象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等相关原始资料,有权要求其改正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广大经济普查对象应按照规定,准备好证照、2018年全年经营收支等会计及业务资料和统计台账,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准确采集相关信息。普查对象必须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少报、漏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不会被作为收税和收费的依据。所以,尽请广大普查对象提高认识、加强配合、放心填报、如实填报。
    节目还结合国家发改委、统计局等44个部门近期联合印发的《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进行了阐述。《备忘录》明确了四十二个方面的联合惩戒措施,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失信人员要上国家信用平台。对失信企业来讲,将依法限制政府资金支持;限制参加政府项目招投标;限制参与政府采购;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及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在各种行政审批许可、行业准入、资质认证、优惠政策、债券发行、信用融资等方面受到限制或影响,同时还将被各方面加大监管力度,可以说涉及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对失信个人来讲,将在表彰奖励、评先评优、干部考核选任、公务人员招录、享受住房保障、专业职称和资格认定、出国出境等等方面受到限制或影响。可以说,由于在统计上“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另外,今年国家将把查处经济普查违法案件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全覆盖。经济普查对象一定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报好普查资料,履行好法律责任和义务,维护好自身权益和信用,千万不要不重视、不认真,因小失大!

    节目还专门就经济普查表填报中的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表中的“公共基础设施原价”等重点指标进行了答疑解惑。节目最后呼吁,经济普查现在到了关键阶段,数据填报质量的高低,关系全市经济面貌的真实反映,关系广大普查对象的切身利益,请大家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做诚信企业,报真实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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