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组织召开专项会议全面推进部门统计工作 | |||
|
|||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部门统计规范化测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测评工作,进一步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近日,淄博市统计局组织召开了部门统计规范化测评工作会议。市统计局副调研员边洪其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我国政府统计由国家统计、部门统计和地方统计构成。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事关国计民生的统计调查和监测评价任务,肩负着客观反映行业发展和服务行业管理的职责,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基础和数据来源,与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构成了政府统计系统无法相互替代的两大支柱。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既是统计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各有关部门的重要责任,需要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全体工作人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切实发挥在统计改革中责任主体和重要力量作用。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有利于提高基础数据质量,有利于为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高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水平等提供支撑。市政府印发实施《部门统计规范化测评实施办法》,并纳入年度部门单位绩效考核,权重分值由去年的5分提高到40分,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视。 就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主要精神,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部门统计职责、统计人员的权利义务和统计工作的法律底线等。会议指出,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对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维护数据真实准确;要认真履行在单位摸排纳统、行业统计监测、源头数据核查等职责,建立本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持续加强本部门人员、本行业单位的统计法治意识。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