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7-06

《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市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需要适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统计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市统计局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市统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tj.zibo.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http://tj.zibo.gov.cn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在http://tj.zibo.gov.cn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淄博统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4b854434202a)设有政府官网入口、动态信息及业务指南等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市统计局705室,联系电话:0533-2180324,开放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tj.zibo.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市统计局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市统计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市统计局办公室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市统计局办公室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市统计局办公室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统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部门第一综合楼

邮政编码:255095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80324   传真:0533-2177939

电子信箱:zbstjjbgs@zb.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3-2186633,传真:0533-2177939,电子邮箱:zbjcc@stats-sd.gov.cn,办公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第一综合楼。邮政编码:255095,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淄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博市统计局

                                                                                      2023年7月

 

附件1: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2: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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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创新公开频次和方式,修订信息公开目录事项,圆满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邮编:255095;电话:0533-2180324;邮箱:zbstjjbgs@zb.shandong.cn)。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完善《淄博市统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按照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公开内容做好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的公开,加大依申请公开的力度,拓宽主动公开的广度,全局政务信息工作顺利完成。

(一)规范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淄博市统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扎实完成统计年鉴、统计分析及有关数据的发布工作,同时,创新工作方式,主动做好新闻发布会的宣传和解读工作。2023年,累计政务公开主动公开126条,发布工作动态44条,发布微信292篇,领导干部解读2条,文稿解读2条、图片解读9条,人事类信息 2 条。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均于发布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在市局外网进行公开。 

(二)严格程序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7件,申请涉及工业、劳动工资、人口等统计数据有关情况,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办理要求,高标准按期完成办结。2023年,依申请公开平台办理件数28件,比2024年增加4件。政民互动平台通过民生热线平台办理48件。

(三)健全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2023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政务动态、人事信息、政务要闻等需公众知晓的信息,确保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2023年,持续做好统计年鉴、公报、数据信息等板块在市政府网站的公开,方便群众及时全面知悉经济发展情况。2023年,全局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出现任何失泄密事件,也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完善公开发布《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健全完善市统计局法定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规范设置各政府信息栏目,在“行政执法”栏目下设置“裁量标准”栏目,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增加2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1名负责微信后台管理、1名负责政务公开后台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要求,各科室、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加强政务工作工作,提高政府公开工作的参与度,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年初,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全局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业务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7

0

0

0

0

0

7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7

0

0

0

0

0

7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7

0

0

0

0

0

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2023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申请公开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在年内依申请答复过程中,与咨询人取得联系,并按照时限进行了答复,但是在发送邮件的过程中,邮箱出现输入错误,导致发送没有成功,细致落实的力度还不够,需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二是网站公开亮点工作还不多。目前能够按照要求,逐项做好政务公开的工作,但是,在塑造政务公开亮点、展现统计形象方面的措施还不多;三是信息公开要素规范性上有待提升。有的信息发布的过程中,存在格式不一致、要素不完备等问题。比如在“双随机、一公开”发布方面,要素事项类别和实施层级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及整改效果:市统计局在收到市政府反馈的通报后,立即组织专门人员逐项加以整改,逐条进行完善。一是针对依申请公开落实力度不够,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加强依申请公开人员培训,并进行了强调,在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后,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做好后续是否满意、是否查收等情况落实,确保有反馈、有回复。二是针对塑造公开亮点方面深挖解读方式,强化意见征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做好部门文件、统计数据等的解读,拓宽形式、丰富内容。三是针对内容不规范的问题,认真研究全市政务公开格式,逐条对应、逐项审核、逐一完善,将部门文件的发布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以“强、优、塑、提”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强化组织保障,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确保政务公开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及时召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认真研究,找不足、弥差距、提措施,齐抓共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优化工作流程,调整完善《淄博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目录》,对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公开位置、发布内容等进行规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塑造统计形象,发挥统计“信息窗”职能作用,结合“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等关键时点,围绕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基层“三服务”职能作用,彰显统计特色。提升公开力度,把政务公开培训作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抓手,借助“淄博统计”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深入与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力度,借助重大时间节点,扩大新闻宣传覆盖面,增强统计工作的公众知晓度,提升统计部门的社会影响力。积极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协调,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答复内容,在办理时限内进行答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不断强化组织保障,优化工作流程,塑造统计形象,推动统计政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事项,列入《全市统计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要求。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目标,确保政务公开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制定了《淄博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目录》,对信息公开的时限要求、公开位置、发布内容等进行规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发挥统计“信息窗”职能作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围绕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基层“三服务”职能作用,及时公布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信息分析、统计违法举报等方面,每月发布一次统计数据,每年发布一次统计年鉴,不定期发布统计信息分析,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及时做好会议公开,做到同步组织、同步公开、同步解读,为全市政务公开做出统计应有的贡献。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收到1件人大及政协建议提案,并按期限按要求进行办理。

 

                  

淄博市统计局

                                                             2024年1月28日

淄博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8

2022年,市统计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培训方式,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圆满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邮编:255095;电话:0533-2180324;邮箱:zbstjjbgs@zb.shandong.cn)。现将有关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印发《淄博市统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的主动公开,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多措并举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统计法宣传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累计通过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信息50余条、工作动态28条,通过淄博市统计信息外网主动公开信息118条,发布微信171篇,领导干部解读2条,文稿解读、图片解读各1条,人事类信息2条。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均于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市局外网进行公开。

严格程序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4申请涉及工业劳动工资、人口等统计数据有关情况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办理要求,高标准按期完成办结。2022年,依申请公开办理件数24件,2021年增加13政民互动平台进行迁移,在新的平台启用以前,领导信箱办理19

)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动态更新2022年,市统计局不断强化统计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动态调整领导班子、政务动态、人事信息、政务要闻等需公众知晓的信息,确保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2022年,严格做好统计数据、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统计信息分析板块在市政府网站的公开,及时公开数据,为群众知悉全市经济发展情况提供及时、便捷、有效的数据分析。2022年我局没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也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失误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强化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市统计局法定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发布《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调整《淄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栏目责任明确。进一步规范设置各政府信息栏目,在“行政执法”栏目下设置“执法岗位信息”栏目,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在市普查调查中心增加1名微信后台管理员,确保微信及时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体质机制建设,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明确由专门科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所有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方式,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各科室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全局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业务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2022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持续提高统计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多形式、多领域、多行业开展统计服务,政务公开的质效明显提升。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创新公开的方式主要是以文字形式展示,以视频、图表等方式展示的多样性不足。比如政策解读方面,从领导、专家和媒体多角度、多频次解读上不足;二是网站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信息发布的过程中,存在格式不一致、要素不完备等的问题。比如规范性文件上传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上传格式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上传。双随机一公开方面,要素事项类别和实施层级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及整改效果:市统计局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一是针对内容不规范的问题,认真研究全市政务公开格式,逐条对应、逐项审核、逐一完善,将部门文件的发布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开;二是针对创新性不足的问题,我们深挖解读方式,强化意见征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做好部门文件、统计数据等的解读,拓宽形式、丰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持续加强统计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平台管理工作基础,加强与大数据局等网站管理部门的对接,增强网站公开的力度。做好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沟通,持续提高政务公开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用全面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全市政务公开做出统计应有的贡献。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收到1人大及政协建议提案并按期限按要求进行办理。

                            

 

                   淄博市统计局

                     2023116

淄博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2021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创新公开形式,圆满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公开。

         

   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统计法宣传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创新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条,发布微信95 条,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领导干部解读2条,文稿解读2条、图片解读1条,业务工作224条,公报1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本部门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1件、领导信箱20件,申请涉及农业、人口、工业等统计数据有关情况,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高标准按期完成办结。依申请公开办理件数比2020年增加1件,领导信箱增加5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做好助推淄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统计服务等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对领导班子、政务动态、政务要闻等需要公众知晓的信息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创新公开方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2021年,本部门印发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流程,建立规范性文件目录,规范起草流程,严格公开实效,及时征求意见,并通过图片解读、文稿解读等形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解读。2021年,政府信息尤其是统计数据、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均在外网进行公开发布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失误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与市政府的对接沟通,健全完善市统计局法定信息公开专栏,尤其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设立,并认真完成链接。主动公布了《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淄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务新媒体上设置专门链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互动平台和搜索框,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信息获取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机构,指定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年初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科室参加各类政务信息培训、会议,不断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2021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建议通过新闻发布会、图片等多样化的形式予以展现;二是政务新媒体方面,在“淄博统计”微信公众号中未找到政府网站入口、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三是政务公开网站公开要素不全,行政许可、处罚、公共服务事项不完整,办公时间无上午下班时间和下午上班时间等,规范性文件文件栏目内容要素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及效果: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专门组织整改小组,逐一针对问题进行整改。一是针对要素不全的问题,逐一核实、逐一完善、逐一整改,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内完善行政许可、处罚、公务服务事项等内容,及时做好办公时间上下班时间的要素调整,将规范性文件的全部过程按流程进行公开;二是针对政务新媒体方面,在“淄博统计”微信公众号上明确了政府网站入口、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的栏目;三是针对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我们强化政务公开思想认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拓宽解读内容形式,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注重运用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对政策进行多角度解读,提高政策解读效果。积极开展统计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贡献统计力量。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没有收到人大及政协建议提案

                            

                     淄博市统计局

                     2022123

淄博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2

2020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力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创新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栏目,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统计法宣传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我局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条发布微信105 条,淄博市政府信息网上报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工作224条,公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已经按时办结,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列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做好助推淄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统计服务等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按时办理政协建议提案,其中,办理政协建议1件。未接到人大建议提案。未接到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失误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淄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信息获取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局“三定”方案,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机构,指定1名同志专门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制定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各科室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19.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不强,主观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提高;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仅公开有关数据公开,对统计分析的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样性不足,尤其是在采取视频、链接、图片等方面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

改进措施:1.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2.强化统计分析力度,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3.活化公开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服务功能。依托视频、网站、媒体等多种形式,合理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强化数据分析公开,提高统计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5

 2019年,市统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创新公开形式,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栏目,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统计法宣传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已经按时办结,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做好助推淄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统计服务等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按时办理人大建议提案,其中,办理人大建议1件。未接到政协建议提案。未接到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失误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淄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信息获取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局“三定”方案,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机构,指定1名同志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制定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各科室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针对存在的问题,不断进行改进:一是提高公开意识,加强与各业务科室沟通对接,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一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培训会,开阔工作人员视野,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创新公开形式,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完善信息公开栏目,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17

    2018年,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市统计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办公室、社情民意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其他科室、事业单位设16名兼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查寻、办理、备案、统计等具体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8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5条。发布微博516条,微信356条,今日头条298条(以上均为“淄博统计”)。淄博市政府信息网上报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条, 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5条,业务工作253条,公报1条。

    (一)淄博市统计局网站截图: 

 

 

    (二)淄博统计微博截图:

 

 

 

    (三)淄博统计今日头条和微信公众号截图: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一方面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调研分析集锦》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

 

 


 

 

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淄博统计发展报告》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

    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在做好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在淄博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上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统计方法制度的发布和管理,

 

 

 

 

    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官方网站互动平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保质保量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度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90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9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仅少量纸张印刷,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二)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三)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市统计局

                              2019年1月17日

 

市统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淄博市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23

    2017年,我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办公室、社情民意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其他局科室、事业单位设16名兼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查寻、办理、备案、统计等具体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7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5条。发布微博455 条,微信398条,头条139条。淄博市政府信息网上报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 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工作295条,公报1条。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一方面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淄博统计发展报告》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次,已经按照要求及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96次,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6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我局一般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淄博市统计局

                                    2017年1月23日

淄博市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05

    2016年,市统计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局社情民意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办公室、综合科等设15名兼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查寻、办理、备案、统计等具体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6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9条。发布微博98 条,淄博市政府信息网上报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 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工作237条,公报1条。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一方面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淄博统计发展报告》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统计局2016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市统计局2016年度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212次,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一般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淄博市统计局

                                           2017年1月10日

 

淄博市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6-01-06

  2015年,我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局社情民意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办公室、综合科等设15名兼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查寻、办理、备案、统计等具体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条。发布微博105 条,淄博市政府信息网上报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 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工作224条,公报1条。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一方面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淄博统计发展报告》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86次,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我局一般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淄博市统计局

                                            2016年2月18日

淄博市统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5-01-05

2014年,我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局社情民意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办公室、综合科15名兼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查寻、办理、备案、统计等具体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9发布微博230 条,淄博市政府信息网上报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 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工作228,公报1条。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一方面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淄博统计发展报告》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另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0次,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我局一般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淄博市统计局

                                    2015121

淄博市统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4-01-06

    2013年,我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局网管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室、综合科设6名兼职工作人员,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35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公开信息439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679条。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一方面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领导专报》《公报》、《两会资料》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2013淄博优秀统计分析汇编》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季度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2013年,我局还结合普法宣传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形式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各类普查相关知识,使社会公众了解统计在国家决策和管理推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统计法律规定,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1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28次,当面咨询接待85次,网上咨询0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我局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各级保密法律

规定,严格遵守《淄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淄博市统计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文件规定其适用于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势记录、保存的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密审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制作、审签过程中应注明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并履行保密审查程序。负责保密审查的机构和人员根据信息提供部门的意见,提出“公开”、“免予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并注明依据和理由,报主管领导批准。经保密审查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理由,保密审查记录进行保存备查。规定中还对各部门不得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规定,相关负责人员对公开的申请也进行了职责上的明确。我局始终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附件: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统计局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淄博市统计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6135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7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0

3.业务公开信息

439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5679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12)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4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8

其中:1.全职人员

2

2.兼职人员

6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2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8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市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35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公开信息439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679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重点做好两个方面。一、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领导专报》《公报》、《两会资料》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二、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2013淄博优秀统计分析汇编》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继续加强认识,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关系民众知情权、知晓权的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来做;二是做好工作的连续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做好一年的长效机制按时、按月、按季做好信息发布报送;三是做出成绩、做出亮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要有新的举措与方法,争取取得新的突破;四是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抓、层层管的局面。

 

 

单位负责人:邱承江    填表人:韩涛     联系方式:2155292   填表日期:2013年1月24日

 

淄博市统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3-01-08

   2012年,我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局网管办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办公室、综合科设6名兼职工作人员,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网管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查寻、办理、备案、统计等具体工作,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8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公开信息437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674条。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一方面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领导专报》《公报》、《两会资料》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2011淄博优秀统计分析汇编》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季度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2012年,我局还结合普法宣传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形式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各类普查相关知识,使社会公众了解统计在国家决策和管理推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统计法律规定,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6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42次,当面咨询接待123次,网上咨询3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我局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各级保密法律

规定,严格遵守《淄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淄博市统计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文件规定其适用于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势记录、保存的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密审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制作、审签过程中应注明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并履行保密审查程序。负责保密审查的机构和人员根据信息提供部门的意见,提出“公开”、“免予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并注明依据和理由,报主管领导批准。经保密审查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理由,保密审查记录进行保存备查。规定中还对各部门不得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规定,相关负责人员对公开的申请也进行了职责上的明确。局始终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附件: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统计局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2: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淄博市统计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6128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7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0

3.业务公开信息

437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5674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12)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4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8

其中:1.全职人员

2

2.兼职人员

6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4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32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市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28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公开信息437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674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重点做好两个方面。一、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领导专报》《公报》、《两会资料》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二、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2011淄博优秀统计分析汇编》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继续加强认识,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关系民众知情权、知晓权的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来做;二是做好工作的连续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做好一年的长效机制按时、按月、按季做好信息发布报送;三是做出成绩、做出亮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要有新的举措与方法,争取取得新的突破;四是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抓、层层管的局面。

 

单位负责人:邱承江    填表人:陈闯    联系方式:2180324   填表日期:2013年1月25日

淄博市统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2-01-10

  2011年,我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办公室、综合科设6名兼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查寻、办理、备案、统计等具体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73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公开信息297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659条。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一方面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领导专报》《公报》、《两会资料》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在《淄博日报》开辟“图说十一五”栏目基础上,又开辟了“数据淄博”专栏,每季度用一整版篇幅图、文结合报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另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十一五”淄博发展统计报告》、《2010淄博优秀统计分析汇编》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季度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2011年是“六五”普法开局年,我局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经济普查的相关知识,使社会公众了解统计在国家决策和管理推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5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39次,当面咨询接待111次,网上咨询3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我局一般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始终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附件: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统计局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2: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淄博市统计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5973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7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0

  3.业务公开信息

297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5659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12)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4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13

其中:1.纸质文档

13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6

其中:1.全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5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2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387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市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73条,比去年增长4.13%。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公开信息297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659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重点做好两个方面。一、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领导专报》《公报》、《两会资料》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在《淄博日报》开辟“图说十一五”栏目基础上,又开辟了“数据淄博”专栏,每季度用一整版篇幅图、文结合报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二、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十一五”淄博发展统计报告》、《2010淄博优秀统计分析汇编》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继续加强认识,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关系民众知情权、知晓权的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来做;二是做好工作的连续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做好一年的长效机制按时、按月、按季做好信息发布报送;三是做出成绩、做出亮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要有新的举措与方法,争取取得新的突破;四是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抓、层层管的局面。

 

单位负责人:邱承江 填表人:胡吉锋联系方式:2180324   填表日期:2012年2月6日

淄博市统计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1-01-11

 2010年,我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查寻、办理、备案、统计等具体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10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73条。其中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549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5条,业务公开信息216条,机构人事信息3条。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一方面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领导专报》《公报》、《两会资料》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十一五”淄博发展统计报告》、《2010淄博优秀统计分析汇编》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季度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2010年是全国第六个人口普查年,我局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人口普查的相关知识,使社会公众了解统计在国家决策和管理推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开展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5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29次,当面咨询接待21次,网上咨询2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一般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始终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附件:1.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统计局

                                                                                                                                                                                        2011年1月7日

 

 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淄博市统计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5773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3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5

  3.业务公开信息

216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5549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12)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10

其中:1.纸质文档

10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6

其中:1.全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5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2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387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市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重点做好两个方面。一、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领导专报》《公报》、《两会资料》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在《淄博日报》开辟“图说十一五”栏目基础上,又开辟了“数据淄博”专栏,每季度用一整版篇幅图、文结合报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二、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十一五”淄博发展统计报告》、《2010淄博优秀统计分析汇编》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继续加强认识,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关系民众知情权、知晓权的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来做;二是做好工作的连续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做好一年的长效机制按时、按月、按季做好信息发布报送;三是做出成绩、做出亮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要有新的举措与方法,争取取得新的突破;四是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抓、层层管的局面。

       单位负责人:邱承江       填表人:胡吉锋        联系方式:2180324       填表日期:2011年1月7日

 

淄博市统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0-01-15

    2009年,我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综合科设6名兼职工作人员,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审核、办理、备案、统计等具体工作,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83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公开信息337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329条。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一方面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领导专报》《公报》、《两会资料》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2009年淄博优秀统计分析汇编》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季度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3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22次,当面咨询接待113次,网上咨询3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以少量纸张印刷费为主,直接通过日常行政经费支出,我局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各级保密法律规定,严格遵守《淄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文件规定其适用于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势记录、保存的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保密审查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制作、审签过程中应注明信息是否可以公开、以何种方式公开,并履行保密审查程序。负责保密审查的机构和人员根据信息提供部门的意见,提出“公开”、“免予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并注明依据和理由,报主管领导批准。经保密审查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说明理由,保密审查记录进行保存备查。规定中还对各部门不得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规定,相关负责人员对公开的申请也进行了职责上的明确。局始终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附件: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统计局

                                                                                       2010年1月15日

 

 

附件2: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淄博市统计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5683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7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0

3.业务公开信息

337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5329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12)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1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2

2.兼职人员

6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4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32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市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83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公开信息337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329条。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重点做好两个方面。一、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领导专报》《公报》、《两会资料》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二、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2009年淄博优秀统计分析汇编》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继续加强认识,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关系民众知情权、知晓权的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来做;二是做好工作的连续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做好一年的长效机制按时、按月、按季做好信息发布报送;三是做出成绩、做出亮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要有新的举措与方法,争取取得新的突破;四是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抓、层层管的局面。

 

单位负责人:刘玉玺   填表人:王  辉 联系方式:2180324   填表日期:2010年1月15日

淄博市统计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09-01-09

       2008年,我局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以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登记、查寻、办理、备案、统计等具体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规范,运转有序,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形式多样的统计信息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53条。其中机构人事信息7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5条,业务公开信息206条,规划计划、统计信息5235条。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一方面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领导专报》《公报》、《两会资料》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另一方面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2008淄博优秀统计分析汇编》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季度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2008年,我局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人口普查的相关知识,使社会公众了解统计在国家决策和管理推动科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开展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3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18次,当面咨询接待25次,网上咨询5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一般不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局始终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安全保密。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逐步完善查询方式,不断提高统计网站服务效率。

  

       附件: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统计局

                                                                                                                                                                          2009年1月9日

 

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5453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7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5

  3.业务公开信息

206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5235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12)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10

其中:1.纸质文档

10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6

其中:1.全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5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87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市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重点做好两个方面。一、继续加强统计数据的发布和咨询工作。及时编发《统计年鉴》、《统计月报》、《领导专报》《公报》、《两会资料》等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内容涉及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在《淄博日报》开辟“图说十一五”栏目基础上,又开辟了“数据淄博”专栏,每季度用一整版篇幅图、文结合报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二、加强统计信息分析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淄博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我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经济进度信息分析。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编印了《2008淄博优秀统计分析汇编》等书籍资料,以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全市及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继续加强认识,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关系民众知情权、知晓权的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任务来做;二是做好工作的连续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必须做好一年的长效机制按时、按月、按季做好信息发布报送;三是做出成绩、做出亮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要有新的举措与方法,争取取得新的突破;四是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层层抓、层层管的局面。

       单位负责人:邱承江 填表人:王辉   联系方式:2180324   填表日期:200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