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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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统计局、高新区统计中心、经开区统计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统计和基层统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统计、基层统计高级职称的推荐申报工作。 请于2024年3月6日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市统计局(地址:联通路306号市直机关第一综合楼701办公室,联系电话:2182017),逾期不再受理。 淄博市统计局 2024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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