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组织申报工业新旧动能转换骨干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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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183X/2021-518610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统计局 |
各区县统计局、高新区统计中心、经开区统计局、文昌湖区经济发展局:
继2015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动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后,2019年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政策》(淄政发〔2019〕2号),新的文件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企业的奖励政策及实施细则有所不同。根据《工业新旧动能转换骨干企业晋级奖励实施细则》及《关于印发<淄博市工业新旧动能转换骨干企业晋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行〔2020〕16号)要求,现将做好申报工业新旧动能转换骨干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0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以国家统计局名录库审核通过,并导入联网直报平台为准)、发展前景好、持续性强的“四强”产业(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企业,包括年度新增和月度新增。不包括:
(一)曾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期间退出规模库,此次重新进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
(二)跨专业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企业;
(三)集团企业已作为或曾经作为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调查对象,本年其所属的法人企业作为新的调查对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范围;
(四)未列入“四强”产业(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的企业。
(五)发展前景差,预计次年达不到规上工业标准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新旧动能转换骨干企业,由市和企业所在区县按1:1比例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淄博市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2020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符合申报范围的新旧动能转换骨干企业。
四、申报材料
申报工业新旧动能转换骨干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须提供该项);
3.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纳税申报表;
4.三上审批年度登记表或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
5.工业新旧动能转换骨干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
6.承诺书(附件2)。
五、申报程序
(一)市统计局联合市工信局将2020年度新增企业情况进行分类,形成初步名单。其中,是否首次纳入、是否跨专业纳入、是否属于集团解捆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新增企业名单由市统计部门确定,是否属于“四强”产业的新增企业名单依据市工信部门提出的“四强”产业范围来确定。区县统计部门根据初步名单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纸介质材料(一式一份,企业盖章)收集后,填写区县工业新旧动能转换骨干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10月21日前正式行文一并上报市统计局(附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统计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评审服务,包括2020年是否达到规模以上工业标准,2020年根据主要业务活动划分行业是否正确,是否属于“四强”行业企业,2021年是否预计不达规等。
(三)市统计局根据第三方审核结果确定奖励名单,在市统计局网站公示。
联系人:张平平、孙斓轩
联系电话:2164489、2180034
附件1:工业新旧动能转换骨干企业晋级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xls
淄博市统计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