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统计局2016年度工作总结和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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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183X/2016-70215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6-12-3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统计局 |
2016年,全市统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优化发展环境党员争先锋机关作表率”主题实践系列活动,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全省统计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要求和“十个新突破”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统计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统计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依法统计,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水平,切实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为实现“十三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圆满完成全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工作。4月5日至9日,山东省第三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培训会在临淄召开。淄博局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有序,提早与临淄区就试点工作进行了对接,并要求临淄区局及时向区常委会议进行汇报,争取党委政府领导支持,迅速成立全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落实好农普试点工作任务,试点镇要成立相应的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好人员力量。在选定试点镇过程中,市区两级在初步筛选的基础上,经过综合比较,最终确定试点镇。试点5个村共登记普查农户876户,规模户76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5家。通过试点,为全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宝贵经验,更使全市有机会提前接触到农业普查,发现了问题,得到了锻炼,积累了经验,进一步加深了对基层农村和农业、农民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效掌握了基层民情,提升了工作能力,为全市三农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稳步推进。抓好“四落实”,奠定工作基础。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要求,于4月份成立了淄博市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市各区县及88个镇(办)全部组建成立了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级普查经费全部落实。市及各区县按照保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认真落实农业普查经费。市级三农普经费预算500万元,2016年市级经费已到位150万元,其他经费现正经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后予以拨付。区县级普查经费2016年度预算金额约为1822.7万元,区县实际到位资金727.7万元。各级普查机构积极落实办公场所。各区县共落实普查用房1196平方米,平均每个区县132.89平方米,电话、传真机、办公桌椅均配备齐全。市农普办为充实力量通过社会招考,录用大学毕业生5人。全市10个区县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共计124人,平均每个区县12人之多,确保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8月初,下发《关于做好淄博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农业普查宣传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及时开通农普专题网站,编发普查简报、交流工作经验,充分借力淄博电视台、淄博日报、淄博电台、鲁中网新闻、大众网淄博、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开展农业普查宣传。各区县在城镇主要街道和乡村公路、城镇广场和农村集市,悬挂横幅、标语,充分利用村居广播喇叭、宣传车、发放致调查对象一封信等手段宣传普查工作。先后召开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培训会议和普查清查摸底工作会议,组织参训人员分组进行实地入户清查摸底和登记普查表的演练,及时发现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详细规划了工作进度,确保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两员”选聘工作,对全市3340名指导员和8683名普查员进行严格筛选、逐一落实,保质完成了“两员”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区县农业普查工作进行实地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第三次农业普查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市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加强数据处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淄博市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方案和《淄博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PDA设备使用规定》,搭建普查集中办公网络环境,制定规范数据采集设备的管理和操作规程,提高系统的数据处理能力。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进,为全市农业普查工作扎实开展奠定基础。
扎实开展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到全市10个区(县)、88个镇(办)、279个村(居)委会的5.5万余人。抓好四落实,强化保障。充实调整淄博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庄鸣担任,区县也对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强化了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按照鲁政办字[2015]191号文件要求,2016年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费44.93万元,并落实到位。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区县也积极筹措落实调查所需各项经费,并以此为契机,对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的补助形成长效保障机制,调动了选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市局专门从社会上招聘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充实到1%人口抽样调查队伍中,各区县也充实调整了调查人员,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调查工作人员力量。加强培训,提高调查员队伍素质。市局分两批对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两员”进行了统一培训,各区县统计局负责1%人口抽样调查的业务人员、各相关镇办调查指导员、各抽中小区调查员4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议对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重点培训了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PDA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调查表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等。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督导的通知》,成立市级督导组,以督导摸底调查进度和调查数据质量为重点,边督导检查,边通报调查进度和数据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要求完成,确保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使调查数据真实反映地区人口变动的实际情况,全市数据质量受到省检查组的好评。
(二)强力推进各项统计改革和重点调查工作
全力做好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在淄博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统计局主动向市政府领导进行汇报,协调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淄博市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77号),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由八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争取,市委改革办将此次试点工作列为全市重要工作督导事项,并多次督导试点工作开展。市统计局迅速行动、主动筹划,积极协助省局开好试点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会议,掌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做到组织领导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技术支撑到位。在完成账户表填报任务以后,试点各成员单位全面梳理工作成果,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成果汇编成册,形成《淄博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编工作辑录》一书。
不断推进工业统计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考核评价体系,与科技局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月度对全市和各区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通报。市统计局联合经信委、医药行办建立规模以上医药企业培育库,加大医药行业运行情况监测力度,不断加强医药行业统计力度,为推动全市医药行业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认真开展国企办社会相关情况调研,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和要求,选择了本市三家有代表性的国有企业进行了企业办社会情况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交省统计局。为切实减轻企业报表负担,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精简指标、优化报表的有关要求,6月中旬国家统计局到淄博就“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情况开展了调研,取得良好效果。
全力推进投资统计改革。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建立每月投资项目信息共享制度,开展“上下联动”齐抓全市重大项目入库,建立项目信息动态管理库,及时掌握项目进度。以市委、市政府公布的重大项目和每季度召开的科学发展观现场观摩点评项目作为主要信息源,确定投资主体,随时入库统计。核查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不放松,将在库项目的归属法人单位与“一套表”单位、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全面对照梳理,及时组织区(县)专业与名录库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合作,完成法人资料和项目资料的申报工作。积极汇报协调,解决跨市投资项目的入库工作。
能源统计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全省能源统计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市能源历史数据调整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按照《市级能源历史数据调整方案》及《市级能源历史数据调整工作进步表》要求,认真做好全市与各区县单位GDP能耗降低率的衔接,做好全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分产业、分行业和分能源品种间的相互衔接;按照国家统计局供应端核算初步方案,测算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情况,配合省局统一工作安排合理合规做好能源主要指标数据调整。4月中旬,基本完成对全市2013、2014年地区能源平衡表的调整工作,6月下旬,基本完成对全市2015、2012、2011、2010年平衡表的修订工作,8月初又重新编制了全市2016年一季度和上半年全市能源核算表并上报省局核定。8月底,对各区县的调整工作与全市工作实现了基本同步。
完成文化产业统计及增加值年度和季度测算工作。市统计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2016年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及提高幅度”指标考核实施方案》。对各区县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考核调度跟进,建立分析预警机制,建立文化产业新增“三上”单位季度通报制度,积极做好“三上”单位纳入与审核,完成2015年度文化产业“三上”企业年报单位信息变更工作,两次召开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推进会,对《淄博市“三上”单位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方案》进行学习讲解,并将区县“三上”单位的纳入个数,做为评价各区县文化产业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建立统计工作协调机制、季度文化产业通报制度,完善文化产业单位基本单位名录库,适时跟踪重点企业数据,全面提升全市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质量。加强对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案的学习,全面搜集基础数据,测算全市2015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并上报省局,认真做好2016年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季度核算。
常规调查呈现新面貌。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今年主要从抓基层、打基础出发,充分做好各级劳动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在统计报表数据质量上下功夫,年报数据质量得到提高。科技统计工作迈上新台阶。制定了“部门联合、强化培训、加强审核、确保质量”的工作方案,科技研发投入实现快速增长。继续做好贸易外经、园区统计工作。与市商务局进一步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园区数据质量,充分反映全市园区发展状况,促进园区升级发展。搞实搞准服务业数据。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调查月报数据质量评估方案》等制度,促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加快做好电子商务平台统计,建立电子商务企业核查库,做到应统尽统。做好市县两级小康监测工作。建立起全面反映小康进程的市县两级监测评价机制,对市及区县级小康监测指标体系及历史数据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及时掌握本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进程情况。另外,高质量完成了各类农业报表、CPI、PPI价格调查、“三新”专项统计调查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统计监测等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市统计局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意见》,督促调查单位严格执行统计工作流程和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和健全统计台账、原始报表和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数出有据。对镇办、园区统计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将进一步强化各级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基层统计人员和队伍的稳定,促进基层统计机构、统计模式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
组织做好全市五星级单位复查验收工作。研究制定淄博市“四上”五星级单位复查验收方案,组织做好全市统计五星级单位“四种”情况清理及复查验收工作。分两次先后对对全市8个区县460多家五星级单位进行了复查验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2016年星级单位验收标准,逐户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实地查看、资料比对、平台查询、当场评审、当面打分等环节,对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通过两个月时间的复查验收,全市因企业退出和应退未退消星28家,降星55家,符合五星级标准单位487家。
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与编办、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联合转发了《山东省基本单位名录更新制度》,建立部门联系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分析实体经济发展态势,研判经济发展形势,为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领导决策提供决策信息。2016年全市共维护法人单位78598余个,比2013年的三经普(45721)增加32877个单位,产业活动单位11449个,修改重名重码、信息错误、指标不匹配等错误75000余条。同时,积极配合省局,组织区县、镇办对名录维护网速进行了测试,取得了良好效果。
组织做好“非四上单位”核实比对和“四上”单位新增纳入工作。根据省统计局办公室、国家统计局山东省调查总队办公室关于开展“非四上”单位抽样调查样本单位核实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规模以下工业、资质外建筑业2015年四季度国家级法人样本单位、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以及规下服务业2016年一季度国家级法人单位样本进行了核实比对。认真做好四上单位新增纳入等工作。在巩固发展“工业强市三十条”政策对工业企业纳新工作积极推动作用的同时,争取其他行业企业的纳新工作尽快参照执行,在更大范围内提高市场主体申报纳统的积极性。
(四)统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紧紧围绕全市“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要求和“十个新突破”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密切关注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月度简要分析与季度深入分析相结合,坚持数据分析与实地调研相结合,做好经济运行动态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加强对月度主要指标预计、上报及反馈对比情况的调度分析工作,从数据提供的时效性和情况分析的“短平快”方面准确发力,多篇汇报材料得到市领导批示,有效满足了地方党委政府及时了解经济发展动态、筹划决策应对、安排部署工作的要求。市局撰写的多篇分析材料得到市领导批示。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统计工作改革需要,进一步丰富统计资料研发。
认真做好全市科学发展考核工作。应市考核办的请求,在认真学习新的省级考核办法的同时,参加了市考核办组织的工作考察学习活动,并多次多层级参加了市考核办组织考核办法修订研讨会议,提出了多项改进市对区县考核的意见建议,制定了“规上企业纳新”单项考核计分办法,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科学发展考核工作。健全指标数据运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对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民营经济增加值及GDP核算基础性指标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预警分析。进一步完善月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和区县的工作职责,建立统一的政府通报制度。
积极进行统计监测评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强化统计监测力度。进一步规范重点联系点经济发展情况报送制度,通过按季度调度重点企业和重点镇办的经济运行情况,及时掌握了基层情况和突出问题。积极参与并定期组织部门、企业开展分析调研,交流对经济形势的看法、观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区县排名主要指标,按季度向市政府督查室报送全市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完成情况,及时反映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执行情况,为准确判断经济形势提供决策建议。
做好社情民意调查。今年以来,市局对电访调查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大大提升了调查访问效果和能力,按照积极服务各级政府、部门工作需要的总体目标,着力打造并完善政府、部门、群众三方沟通的信息渠道,满足广大普通群众“发声”需求,先后开展大小调查项目近20个,包括覆盖全市91个镇(办)和园区的改善民生群众满意度调查、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电话访问调查、周村区百个科室社会评议电话访问调查、全市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全市“三最城市”创建行政大厅服务情况满意度调查、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多个调查项目,电话访问调查工作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更加适应各级政府及部门开展群众工作的需要,更加符合各级领导科学决策的需要,社会影响力和公众认可度进一步提高。其中改善民生满意度调查结果已纳入市委“十个新突破”工作重点。
积极开展统计新闻宣传,做好信息工作。积极联系有关新闻媒体对季度经济形势及亮点进行了宣传报道,对“十二五”全市发展成就在《淄博日报》做好专题宣传,同时汇集各区县、各专业情况,整理编辑了《淄博十二五发展》专题统计资料。同时,借助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宣传平台做好统计信息发布和数据解读工作,进一步提升统计公信力。继续做好信息工作,在完成好约稿工作的同时,定期通报各部门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引导各专业、各部门主动报送信息、报送高水平信息。截至11月底,全局共撰写统计分析71篇,统计信息177篇。被各级党委政府办公厅采用业务信息66篇,被国家局、省局采用45篇,被各类媒体刊载稿件百余篇。
加强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十三五”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从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门户网站升级改版等方面进行规划。增强统计信息门户网站的安全防护能力,完成了云防护服务平台的接入工作,提升了门户网站安全系数,规范技术服务,积极做好企业一套表网上直报技术支撑工作,加强对各级统计工作人员的技术指导,积极做好联网直报平台的运维,为企业联网直报、普查数据处理等各项统计工作开展提供服务保障,为各统计专业做好技术支持。
(五)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根据国家、省统计局统一安排,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多次召开会议并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加强督查,深入自查,到乡镇、到企业,摸清基层的真实情况,切实找准统计数据存在问题和产生问题的原因,对于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织密“制度的笼子”,真正把防范数据造假、弄虚作假作为统计部门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目前,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根据国家、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同时围绕规划,开展好全年的普法宣传活动,特别是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开展的方式、方法,提高普法效果,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建立健全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做到统计工作开展到哪里、普法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把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关键,提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领导干部坚决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责。
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探索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和数据质量的执法检查,认真办理、及时核实处理统计违法举报案件,依法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集中力量针对重点行业、重要数据及农业普查等重点普查调查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严格执行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及评估制度。按照《淄博市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及评估办法》(淄统发【2014】51号)做好统计工作。加强对源头统计数据的把控力度,科学运用各种调查方法,分析好数据变化趋势,掌握好主要指标间的比例关系,切实避免月度间指标数据出现不合理大幅增减,确保基础数据客观合理、宏观数据衔接匹配的质量要求。
(六)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抓好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印发了《中共淄博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市统计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表》和《市统计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讨配档表》,编印了《学习材料汇编》,统筹安排学习教育活动,努力做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统计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党员争先锋机关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一个定位、三个着力”的总体要求和“十个新突破”的工作重点,严格落实目标责任,通过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党员互评、领导点评、基层评议,科室争创先锋集体,人人争创先锋个人。
认真组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党员争先锋机关作表率”主题实践系列活动。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党性教育”活动:局党组书记邱承江为全体党员上《学习党章 忠于党章 遵守党规》党课,开展“岗位奉献”活动,在全局进行岗位大练兵活动和“爱岗敬业 奉献统计”演讲比赛,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党员争先锋机关作表率先锋单位和个人的评优评先活动。实行“亮牌示范”活动,全局党员干部在办公桌上亮牌上岗,公开“姓名、职务、政治面貌、职责、承诺。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以局年度优秀同志以及四德榜先进人物为楷模,认真开展统计工作,为全市统计事业更上一层楼贡献一份力量。按照《关于建立结对帮扶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与64个贫困户签订了帮扶承诺书并填写帮扶手册,市局补贴6万余元,修筑4000余米生产观光路;争取100余亩的山地改可耕地的土地综合治理开发项目;争取30多万元资金用于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村河道净污分流工程。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市委落实办法意见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改革和发展之中,制定印刷了《2016年市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和领导干部践行<准则><条例>承诺书》,开展廉政承诺;与区县统计局签订《统计行风建设承诺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竞赛等。努力构建具有统计部门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全市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认真抓好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印发了《淄博市统计局2016年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计划》和《淄博市统计局在职干部2016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市局邱承江局长带领市局及各区县局共87人参加了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在湖南长沙举办的部分区县统计局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班。淄博市统计系统派出市区两级统计干部40人参加了省统计局在厦门大学举办的“全省统计系统科级干部培训班”第二期及第三期的学习。选调7名优秀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组织全局人员参加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在线学习活动,部署全市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选拔推荐4名同志参加了省局举办的“地市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师资培训班”,11月中旬开展了地市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开展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加强干部培养锻炼,2016年提拔重用科级干部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晋升2人,轮岗交流5人,进一步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导向。
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档案管理认真细致。通过将保密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坚持“保密工作无小事”的思想理念,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补充保密工作人员,积极健全各项保密机制,先后制定了《统计资料的提供和新闻发布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及办法。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网络管理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网络安全知识培训,加强网络安全等级防护,杜绝在非涉密网络和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或传输涉密敏感信息和文件,杜绝手机失泄密问题的发生。确定了专人负责档案工作,并在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配备了兼职档案人员,明确了职责分工,保证了工作的延续性。专题研究全市统计系统档案工作,完成了《2016年全局档案年报工作》,经档案部门认定,市局档案科学化管理工作已达到“合格”单位标准。档案进馆工作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市局共移交进馆保存的文书档案 1393卷(册),档案共长4.42米,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入户登记工作将从2017年1月1日正式开始,要加大农业普查宣传,加强农普数据审核力度,规范农业普查报表填写要求,认真做好查遗补漏工作,确保农普数据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圆满完成全市第三次农业普查任务。
(二)继续组织做好“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和“优化发展环境党员争先锋机关作表率”主题实践系列活动。把开展学习教育与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结合起来,与“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年度民主生活会等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抓实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整改落实和立规执纪等关键动作。
(三)继续做好各项统计改革和重点调查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全力做好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探索文化产业统计方法制度,科学有效地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配合好宣传部做好文化产业名录库建设,扎实推进全市城镇化统计监测进程,继续推进固定资产投资改革工作,继续做好“三新”“四众”各项相关工作,继续做好能源统计等其他方面的统计改革工作,完成其它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四)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数据质量。继续做好统计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重点做好“四上”企业纳新入统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强力推进四上工业企业排查培育工作,确保达规企业及时入库。继续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杜绝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
(五)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职能。要从深化统计服务职能入手,下大力气抓好统计分析信息的深度和广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新动向、把握经济发展新态势,继续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节能减排、重点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发挥好统计全方位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作用,高质量完成重点领域民意监测调查任务。
(六)扎实抓好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好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组织好全局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积极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严格落实党风廉政教育主体责任,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七)高质高效完成省局、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