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统计局
| 标题: | 中共淄博市统计局党组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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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183X/2023-532909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01-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统计局 |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取得积极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健全完善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共淄博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淄统组发〔2022〕5号)的重要学习专题,不断健全完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谋划部署学法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专门购买10套《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做到县级领导干部人手一本,领导干部带头学,系统学,深入学。2022年5月16日、7月18日,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后两次集体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交流发言,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3.推动全员学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淄博市统计局在职干部2022年度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淄统组发〔2022〕7号)的重要学习专题,明确学法的人员范围、学法的内容形式,推动全员学法用法,全面提升全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1.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执法与普法工作有机融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统计执法全过程,对每个调查对象进行面对面宣法讲法,以案释法,切实提高调查对象对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视度,增强依法统计自觉性。坚持“业务布置先宣法、业务培训先讲法”的宣传格局,使调查对象明确法定义务,更好地支持配合调查。在数据质量核查、业务培训过程中,持续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开展统计法治宣讲。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分专业开展业务培训280次,培训6800余人次。开展“12.4”宪法日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普法,12月2日,以国家宪法日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开展群众参与度高、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宪法法律、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2.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外部监督,及时制定《2022年淄博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提前谋划部署2022年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全市共“双随机”执法检查“四上”企业544家,其中市级检查233家,对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通过执法检查,倒逼传导压力,推动基层统计人员提高依法统计思想意识,加强专业制度方法的学习。深入开展部门联合监管。按要求制定完善了《淄博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和《淄博市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严格对照“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抽查事项清单个数,确保2022年系统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覆盖全部抽查事项清单,确保年度抽查工作方案覆盖全部抽查计划。与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协调配合,顺利完成了市级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任务。
(三)全市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1.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效能。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依法决策,促进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聘任局内两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为法律顾问,并与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该律所两名律师为外聘律师,不断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企业免检免扰制度,会同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2年度免检免扰企业名单的通知》,及时公布了2022年度淄博市免检免扰企业名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淄博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淄博市统计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淄博市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
2.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组织全市各级180个部门(单位)对2021年以来的文件和做法进行自查再清理,经自查,未发现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进一步增强了对保障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权不受侵犯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在门户网站公布全市及各区县的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举报渠道,为举报人反映情况、及时举报提供便利。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市局各科室(单位)、各区县统计机构按照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要求,把握工作要点,明确岗位责任,确保记录单位、记录人、填报人、单位负责人等不缺不漏,并及时规范存档。
3.强化约束引导,不断提升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2022年《部门统计规范化测评实施办法》,持续将部门统计规范化测评工作纳入市直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从部门统计基础、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数据质量等方面严格要求,不断提升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通过发放学习资料、印发通知函件推动学习等方式,积极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将《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纳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带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深入性,不断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责任意识。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学习120次、各级部门(单位)学习159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落实第一责任,带头学法用法。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学习国家各类法律法规,狠抓法治素养提升。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工作职责谁负责工作质量的原则,认真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专题会议,研究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汇报,并亲自分管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坚持做到把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列入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的重点,明确统计机构领导班子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承担主体责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承担监督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负责体系。
(三)落实述法制度,强化法治理念。发挥第一责任人核心作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过问、亲自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执行落实,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严格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局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作为重点,就依法开展工作情况、学法遵法用法情况、依法进行重大决策情况、依法行政情况等进行全面总结报告,并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抓手,有利促进了局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通过拉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印发通知函件、门户网站宣传等方式普法较多,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有待加强。受行政编制较少、基层人员流动较大等因素影响,基层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还不够稳定,一定程度影响了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市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安排部署,创新方式方法,强化依法治理能力,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一)持续提高依法履职效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大力提高党员干部统计法治观念,实现统计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持续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重点,创新普法手段,把统计普法与统计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相结合,大力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尊法崇法的法律意识。
(三)持续加强执法监督。抓好统计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统计执法水平,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力量,加大执法实践锻炼,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