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基层统计工作的建议的办理答复
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120433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统计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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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淄博市委: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基层统计工作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对全市基层统计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贵党派围绕当前基层统计工作社会支持度低、力量配备待加强、能力素质需提高、部门联动待完善、数据虚浮现象等问题,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加强全市基层统计工作很有积极作用。近年来,我们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高度重视基层统计工作建设,多措并举,成效初显。

一、围绕统计热点,加大统计工作宣传力度。

将市统计局内外网、微博、微信公众号打造成发布统计数据、宣传统计声音、讲好统计故事、讲述统计事业的主流阵地。成功举办“坚守统计初心、践行时代使命”为主题的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有关部门、市直部分单位领导同志及新闻媒体,共同研讨新时代统计工作,将统计开放日打造成社会公众了解统计、认知统计、贴近统计的“亮丽窗口”。开展“统计服务进千企行动”,想到企业心坎里,服务企业需要处,在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与企业统计人员坐在一条板凳上,面对面交流、肩并肩会商、心连心服务。第四次经济普查期间,与淄博电视台、交通广播电台、淄博日报、鲁中晨报、大众网、鲁中网、公交广告传媒等媒体研究制定经济普查宣传方案,并结合各媒体受众范围、粉丝特点等,分时段、全方位宣传经济普查工作。

二、围绕提升统计能力,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人才引进的渠道更加畅通。积极参加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招聘高层次紧缺专技人才”等,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突出瞄准重点院校、重点专业高素质人才,统计人才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支撑作用初步显现;二是突出专业重点,针对不同难点,突出培训实效。围绕国民经济核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服务业、国内贸易、1%人口抽样、文化产业等重点工作,分阶段对部门、镇办、企业统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积极推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在基层统计工作的运用,通过“互联网+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广统计微课视频的宣传应用,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新机制,有力促进基层统计人员专业能力素质的提升;三是广泛学习先进经验。以国家、省统计局业务培训为契机,先后赴武汉、成都、西安等地高校开展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能力

三、围绕部门信息共享,加强联动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达标企业精准纳统工作机制。在认真分析企业纳统流程以及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政府的支持,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四上企业”纳新工作的通知》,全面厘清统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推进单位纳统工作。统计部门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规下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保证达到规模标准的企业纳入规上统计。经省统计局批准,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准四上企业”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主动与相关部门共同梳理临近纳统标准的企业,作为“小升规”后备队,开展调查监测,确保精准纳统常态化;二是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比对机制。针对投资项目底数不清的问题,建立了投资项目比对、核查、纳统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将发改、工信、住建等部门提报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与统计部门的投资项目库逐一比对,对发现的数据异常项目,部门联合实地核查,据实纠正,并形成比对纳统报告,呈报市领导,供决策参考;三是定期编印发放《统计年鉴》《统计手册》《统计月报》等统计产品,实现多部门统计数据的共享发布、定期交换。无锡、贵阳、义乌等地考察大数据建设应用经验,努力推进我市“智慧统计”数据平台建设,着力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四是积极探索开展统计诚信建设。广泛宣传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统计局等44个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在淄博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建立“双公示及失信专栏”。开展“诚信统计”承诺活动,与统计调查单位签订《诚信统计承诺书》,并推送“信用淄博”网站予以公示。

四、围绕统计工作实效,推进奖惩考核约束机制

一是突出制度约束。为有效解决统计基层普遍存在的人员力量与工作任务严重不匹配的情况,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淄政办字〔2018〕100号)从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奖励补助、职称评聘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二充分发挥考核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挥棒”作用。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部门统计规范化测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27个有数据报送任务的市直部门单位,围绕“部门统计基础工作情况”“地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情况”“部门统计数据报送情况”开展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测评;三是积极培育基层统计人才。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了《淄博市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实施办法》,完成市级30名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纳入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工程人员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政府津贴,每人每年享受1次健康查体,优先参加省统计局组织的教育培训和考察交流,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到统计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进一步稳定基层统计人才队伍。

五、围绕统计数据造假,积极构建防惩体系

在抓住关键内容、关键人群、关键时间开展高频率统计法治宣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执纪监管。一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涉及5个区县4个专业的企业、项目进行“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二是公布举报渠道。在淄博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布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邮箱;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力量及能力建设。建立全市统计执法人才库,举办全市统计执法骨干业务技能培训班,组织人员参加全国统一执法证资格考试,通过率100%,抽调全市5名执法人员,多次参加省级执法检查,锻炼执法人员队伍;四是利用多种形式,通报全国、全省发生的统计违法典型案件;五是建立完善系列制度。先后印发实施了《淄博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关于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统计违法案件处分处理建议意见审理办法(试行)》《淄博市统计局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

九层之台,于垒土。基层基础工作作为统计工作的源头和基石,是整个统计工作的根本市统计局围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在工作宣传队伍建设数据共享、奖惩约束、防惩造假等方面开展了诸多有益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贵党派的建议,立足统计部门职能,持续推动统计基层工作。

感谢贵党派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统计局

                                        2020年6月8

统计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各级政府的决策制定有着重要的影响。而基层统计工作作为基础工作更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围绕加强我市基层统计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一)加强统计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意识;(二)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三)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四)建立奖惩考核机制,提高统计人员的积极性;(五)加强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数字准确详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