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183X/2021-512122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2 发布机构: 淄博市统计局

淄博市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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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的要求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力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我局在做好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站的优势,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做好网上咨询的处理。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我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各种咨询方式相结合,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严格按照《条例》《办法》要求,创新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栏目,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动态。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统计法宣传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我局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条发布微信105 条,淄博市政府信息网上报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条,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业务工作224条,公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已经按时办结,在此过程中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列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做好助推淄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统计服务等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按时办理政协建议提案,其中,办理政协建议1件。未接到人大建议提案。未接到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失误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淄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了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明确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信息获取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局“三定”方案,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机构,指定1名同志专门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制定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各科室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19.8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主要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思想意识不强,主观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提高;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政府信息公开仅公开有关数据公开,对统计分析的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样性不足,尤其是在采取视频、链接、图片等方面公开的形式有待丰富。

改进措施:1.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条例》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观念、探索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2.强化统计分析力度,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加强统计调研和信息梳理,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3.活化公开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服务功能。依托视频、网站、媒体等多种形式,合理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强化数据分析公开,提高统计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