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183X/2022-522413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统计局

淄博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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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创新公开形式,圆满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及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公开。

         

   积极拓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加强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统计法宣传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创新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条,发布微信95 条,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7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10条,领导干部解读2条,文稿解读2条、图片解读1条,业务工作224条,公报1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本部门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1件、领导信箱20件,申请涉及农业、人口、工业等统计数据有关情况,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高标准按期完成办结。依申请公开办理件数比2020年增加1件,领导信箱增加5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围绕做好助推淄博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统计服务等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对领导班子、政务动态、政务要闻等需要公众知晓的信息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创新公开方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2021年,本部门印发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流程,建立规范性文件目录,规范起草流程,严格公开实效,及时征求意见,并通过图片解读、文稿解读等形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解读。2021年,政府信息尤其是统计数据、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均在外网进行公开发布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失误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与市政府的对接沟通,健全完善市统计局法定信息公开专栏,尤其是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设立,并认真完成链接。主动公布了《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淄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务新媒体上设置专门链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互动平台和搜索框,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信息获取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机构,指定专门科室、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全面准确翔实。年初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科室参加各类政务信息培训、会议,不断提高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

0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2021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上级部门要求、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建议通过新闻发布会、图片等多样化的形式予以展现;二是政务新媒体方面,在“淄博统计”微信公众号中未找到政府网站入口、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三是政务公开网站公开要素不全,行政许可、处罚、公共服务事项不完整,办公时间无上午下班时间和下午上班时间等,规范性文件文件栏目内容要素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及效果: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专门组织整改小组,逐一针对问题进行整改。一是针对要素不全的问题,逐一核实、逐一完善、逐一整改,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内完善行政许可、处罚、公务服务事项等内容,及时做好办公时间上下班时间的要素调整,将规范性文件的全部过程按流程进行公开;二是针对政务新媒体方面,在“淄博统计”微信公众号上明确了政府网站入口、便民查询和互动交流的栏目;三是针对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我们强化政务公开思想认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拓宽解读内容形式,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注重运用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对政策进行多角度解读,提高政策解读效果。积极开展统计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贡献统计力量。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1年,没有收到人大及政协建议提案

                            

                     淄博市统计局

                     202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