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183X/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统计局

淄博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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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统计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培训方式,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圆满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邮编:255095;电话:0533-2180324;邮箱:zbstjjbgs@zb.shandong.cn)。现将有关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印发《淄博市统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的主动公开,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各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多措并举做好主动信息公开工作。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月度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统计法宣传日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累计通过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信息50余条、工作动态28条,通过淄博市统计信息外网主动公开信息118条,发布微信171篇,领导干部解读2条,文稿解读、图片解读各1条,人事类信息2条。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均于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市局外网进行公开。

严格程序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4申请涉及工业劳动工资、人口等统计数据有关情况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办理要求,高标准按期完成办结。2022年,依申请公开办理件数24件,2021年增加13政民互动平台进行迁移,在新的平台启用以前,领导信箱办理19

)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动态更新2022年,市统计局不断强化统计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动态调整领导班子、政务动态、人事信息、政务要闻等需公众知晓的信息,确保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2022年,严格做好统计数据、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统计信息分析板块在市政府网站的公开,及时公开数据,为群众知悉全市经济发展情况提供及时、便捷、有效的数据分析。2022年我局没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也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没有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失误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强化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市统计局法定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发布《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调整《淄博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栏目责任明确。进一步规范设置各政府信息栏目,在“行政执法”栏目下设置“执法岗位信息”栏目,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在市普查调查中心增加1名微信后台管理员,确保微信及时动态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2年,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体质机制建设,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明确由专门科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所有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方式,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各科室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全局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业务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2022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全市经济发展大局,持续提高统计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多形式、多领域、多行业开展统计服务,政务公开的质效明显提升。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创新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创新公开的方式主要是以文字形式展示,以视频、图表等方式展示的多样性不足。比如政策解读方面,从领导、专家和媒体多角度、多频次解读上不足;二是网站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信息发布的过程中,存在格式不一致、要素不完备等的问题。比如规范性文件上传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上传格式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上传。双随机一公开方面,要素事项类别和实施层级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及整改效果:市统计局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一是针对内容不规范的问题,认真研究全市政务公开格式,逐条对应、逐项审核、逐一完善,将部门文件的发布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公开;二是针对创新性不足的问题,我们深挖解读方式,强化意见征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做好部门文件、统计数据等的解读,拓宽形式、丰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持续加强统计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夯实平台管理工作基础,加强与大数据局等网站管理部门的对接,增强网站公开的力度。做好与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沟通,持续提高政务公开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用全面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全市政务公开做出统计应有的贡献。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收到1人大及政协建议提案并按期限按要求进行办理。

                            

 

                   淄博市统计局

                     20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