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领导干部解读|淄博市统计局有关领导干部对《淄博市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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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183X/2022-532579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4-2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统计局 |
为推动符合产业发展、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持续增长,确保符合标准、达到纳统要求的企业应统尽统,结合实际,起草了《淄博市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及依据
为切实做好全市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确保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应统尽统,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的通知》(鲁统字〔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淄博市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月份,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机制的通知》 结合我市“升规纳统”工作实际,起草了《淄博市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3月2日向各有关部门印发《淄博市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经与各有关部门沟通记善,最终形成了《淄博市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淄博市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实施方案》共分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强调全市各区县政府和各部门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将全市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分类实施,主动对标找差距、抓落实、求突破。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统计部门要依据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定期提供的企业行政记录策料,对全市所有“准四上”企业和“种子”企业名单进行分类推送,并由各区县政府牵头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按照全面摸排登记、精准把脉需求、定向跟踪服务、合理分层分类、精确实施培育、确保应统尽统等步骤紧密相扣,各环节循序推进,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部分为职责分工,统计部门负责承担起总协调、总调度职责,各区县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所管辖行业“准四上”和“种子”企业的培育、筛选、摸排、跟踪监测,对符合纳统条件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时组织申报。
第四部分为具体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属地责任、强化工作机制、强化激励举措四方面对全市分类培育高质量纳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