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183X/2025-550344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2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统计局 |
2024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创新公开频次和方式,及时修改主动公开信息目录事项,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6号;邮编:255095;电话:0533-2180324;邮箱:zbstjjbgs@zb.shandong.cn)。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主动加大依申请公开的力度,拓宽主动公开的广度,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做出统计贡献。
(一)主动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按照省、市关于主动公开的要求,第一时间更新《淄博市统计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按时限要求主动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机关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明确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主动更新人事任免信息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8条,政务动态47条,统计数据信息18条,文稿解读1条、图片解读7条,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均于发布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在市局外网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办理。2024年,市统计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和工作要求,对涉及全局的工业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统计年鉴等内容,高标准按程序办理完成。年内,依申请公开平台受理办件数22件,比2023年减少6件,并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报送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健全完善。2024年,按照省局、市政府关于编制主动公开目录的要求,第一时间编制淄博市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并以文件印发各区县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项工作要求,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2024年,全局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出现任何失泄密事件,也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规范设置政府信息栏目,在“行政执法”栏目下设置“裁量标准”栏目,方便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及时做好政府网站年度工作,认真完善线下公开渠道平台管理,1名负责微信后台管理、1名负责政务公开后台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
(五)监督保障工作持续加强。2024年,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曾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淄博市统计局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计划》,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政务公开能力,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9 |
0 |
0 |
0 |
0 |
0 |
6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9 |
0 |
0 |
0 |
0 |
0 |
6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七)总计 |
69 |
0 |
0 |
0 |
0 |
0 |
6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2024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高标准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需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创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目前,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常态化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逐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但是在创新点、亮点上打造不够;二是政府主动信息公开规范性上有待提升。今年,我们虽然注重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性,但是在推动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的过程中,格式、要素不一致、不完备现象仍然存在,需进一步提升和加强。
(二)改进措施及整改效果:市统计局将从三点上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立足点上注重标准规范。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标准化、规范化为立足点,在目录编制、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强工作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创新点上强化培塑挖掘。强化意见征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做好部门文件、统计数据等的解读,拓宽形式、丰富内容。三是落脚点上提高服务质效。市统计局将牢固树立“服务统计”工作理念,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强统计,认真研究全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加强内容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便民需求等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没有收到人大、政协代表提案建议。
(三)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2024年,淄博市统计局坚持统计服务理念,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健全公开机制、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服务质效。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层层抓、牵头科室具体抓”工作机制,通过局长办公会定期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和工作进展,将政务公开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单位,提升全体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强化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经济形势研判,加强与发改委、工信、商务、住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数据服务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持续抓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府网站、淄博统计门户网站、“淄博统计”微信公众号为主,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模式,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规范管理,确保优质信息及时公开。聚焦公众需求,提高公开质量。紧扣社会公众需求,选取与公众贴合程度较高、需要面向公众普及的统计术语、统计指标和统计知识进行宣传解读,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创新公开形式,运用文字、动漫、图片、其他媒体形式解读统计数据和五经普工作,提升公众对统计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三)《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提升统计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一是高点定位。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2024年度重要工作事项,将其纳入局长办公会、《全市统计工作要点》等内容,细化职责、明确要求,提高政务公开在统计工作中的效能。及时更新调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二是高位推动。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层层抓、牵头科室具体抓”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定位、时限要求和公开内容;三是高效落实。结合统计实际,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发布统计公报、年鉴、数据等,按月发布统计数据、按年发布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同时,做好部门会议的公开,坚持同步组织、同步公开、同步解读原则,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做出统计贡献。
淄博市统计局
2025年1月9日